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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2日,花溪区司法局、区法宣办相关负责人组成检查组,对花溪区、贵安新区创建“国家级和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”进行实地复核。
当天,检查组一行通过座谈和实地走访的方式,查看了花溪区石板镇镇山村、花溪区高坡乡大洪村、贵安新区湖潮乡磊庄村村容村貌、法治文化阵地等建设情况。
检查组强调,各村居要结合“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”创建工作,积极做好村居法治宣传,提升法律服务,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同时,建立健全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,充分发挥村居调解组织的作用,不断增强依法管理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。
检查组要求,要加强动态管理,真正发挥“民主法治示范村”的引领作用。要严格对照《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考核指导标准》及相关要求开展自查;要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,发挥以点带面的典型示范作用,夯实我区法治社会建设基础,提升基层法治化治理能力和水平。